关于《全国华人文化节》

全国华人文化节,一个一年一度由各州华堂轮办的文化节,激发了文化自强自觉的精神,同时表现了华堂的组织能力。
 
通过文化节,全国华团与华裔公民因此紧密团结,延续华人文化的优秀面。(继续阅读) 




1983年3月27日,15华团在槟城召开文化大会,为了纪念这个意义重大的日子,全国华团把这天订为大马华社的“文化日”。

作为“文化大会”主催者的雪华堂,为了贯彻“文化大会”所激发的文化自强自觉精神,觉得有必要把这种精神化为实际行动,才能落实当日大会的目标。在这个意念下,雪华堂遂召集15华团进行讨论,结果达至如下的决定,即每年由各州华堂轮流承办“全国华团文化节”,而举办文化节的地点是在轮办的州华堂所属的州内举行。

作为倡议者的雪华堂,遂毅然于1984年负起承办第1届“全国华团文化节”的重任。

从1984年第1届至2000年第17届,历届承办者都完成使命,一年一度的文化节从未中断过,表现了华堂的组织能力。

薛任评点燃火炬,象征着文化节的开始。(图:《光明日报》)薛任评点燃火炬,象征着文化节的开始。(图:《光明日报》)文化节的主题歌曲,第1、2、4、5届,是采用许元良作曲的《文化颂》,第3届霹华堂主办时,由该州作曲家李宇飞所作的《文化节颂》作为是届文化节的主题歌。由第6届起,则采用张泛作曲的《传灯》,此歌深受华社喜爱,迄今一直成为文化节的主题歌曲。

每届文化节都举行“升文化旗”典礼,规定在3月份内于槟华堂举行,以纪念1983年的文化大会。由第6届起,则每年都在马六甲三宝山举行“点燃文化节火炬”典礼,因为华人最先移民来马六甲定居,同时中国和大马的邦交是由16世纪的马六甲皇朝开始,而三宝山是郑和舰队数次访问马六甲王朝驻节的地方。因此选在三宝山举行点文化节火炬仪式,是纪念华人文化最先传入马六甲的历史。

1991年12月13日,13州华堂组成的“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总会”(华总)获得社团注册局批准成立,文化节也交由“华总”负起主催任务,而於1993年吉打州举行的第10届文化节开始,名称改为“全国华人文化节”,以表示文化节的延续,是全体华人都应参与的共同事业。




以下为文化大会宣言的全文:

“我们代表华人社会的十五个华团领导机构,于1983年3月27日在槟城召开
  文化大会。

依循联合国人权宣言和联邦宪法的原则,结合我国的客观情况,政府的政策和各个方面的言论,对华人文化和国家文化问题,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。

文化大会一致认为:
1. 我们的国家文化,其基本特征是:多元的文化形式、共同的价值观及本地色彩;
2. 我国各族文化的优秀因素是国家文化的基础;
3. 科学、民主、法治精神与爱国主义思想,是建立共同文化价值观的指导思想;
4. 国家文化应基于民族平等的原则。通过民族协商来建设,在建设的过程中,
   应重视文化发展的自然规律,而不应有人为干预;
5. 建设国家文化的过程,也就是各族文化相互交流,去芜存菁,并吸收外来文化的
   优秀因素,建立共同价值观的过程;
6. 政府应一视同仁、平等对待、同样扶助各民族文化,并大力促进他们的交流。